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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职工,来这77个点春秋游!助力乡村振兴!

编辑:徐初栋 2023-04-10 15:47
龙岩职工,来这77个点春秋游!助力乡村振兴!
  为进一步激励更多基层工会广泛开展春秋游活动,着力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市总工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关于深入推动基层工会组织开展春秋游活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岩工〔2023〕8号),助推我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更好满足我市广大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通知》具体内容有哪些?
  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对象及形式

  由基层工会自行组织工会会员开展春秋游活动,也可通过比质比价、公开招标等形式委托旅行社承接开展春秋游活动。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开展户外拓展活动的,视同开展春游秋游活动。
  活动经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第三章第八条规定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工〔2022〕18号)执行:
  基层工会开展春游秋游活动可根据需要开支交通费、门票费、讲解费等;可购买短期一次性意外伤害保险;可安排工作餐,每餐每人不超过50元,工作餐费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可购买点心、饮料等食品,每天每人不超过20元。活动总费用控制在实际参加人员每天每人300元以内。开展春秋游活动同时举办文体活动比赛等其他工会活动的,费用标准只能选择其中1个活动,不得将各活动费用标准累加。几个基层工会联合开展的,活动费用应按各方参与人数进行分担。
  活动经费来源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提高服务质量

  各春秋游活动目的地主管单位要加强对职工春秋游活动目的地的活动行程、活动内容、活动餐饮、活动安全设施等进行规范,确保广大职工放心出游、安全出游。各县(市、区)文体旅游局要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指导各旅游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活动地点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市总工会、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等五部门从自然景观、人文历史、地理位置、设施设备、服务质量、经济实惠等多方面综合考量,将我市省级以上金牌旅游村、美丽休闲乡村、森林康养基地、水利风景区等梳理形成了《龙岩市工会会员春秋游活动目的地推荐名单》(详见附件),鼓励基层工会优先将推荐名单作为春秋游目的地,以保障春秋游活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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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徐玲华
  审核|黄秀珍
  监制|冯荣珍

  资料来源|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版权声明:来源注明是龙岩市总工会的稿件,版权归龙岩市总工会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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