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中央苏区工会的历史贡献

编辑:徐初栋 2023-04-03 11:39
中央苏区工会的历史贡献
  中央苏区工会的历史贡献

  “苏区工人是组织了坚强的阶级工会,这种工会是苏维埃政权的柱石,是保护工人利益的堡垒,同时它又成为广大工人群众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对中央苏区工会的评价
  参与苏维埃政权建设

  中央苏区的政权是由工农组成的苏维埃民主政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靠工农群众建立发展起来的。苏区工会积极组织工人参加苏维埃政权建设,使苏区工会成为苏维埃政权的柱石。
  从1931年10月到1934年1月的三年多时间,中央苏区各级苏维埃政府开展了多次民主选举活动,而每一次选举都得到了同一级工会的支持。工人群众认真选举有威信、有能力、热情为人民办事的优秀工人当代表。
  为保证工人阶级在苏维埃政权中占领导地位,工会与苏维埃政府协议规定,采取工人及家属13名选举1名代表的比例,推选工人代表名额。历次选举,由于工会在选举中发挥了“柱石”作用,保证了各级红色政权都有一定数量的工人参加管理。
  1932年2月,闽赣两省工人代表大会作出的《职工会在苏维埃的任务决议案》,规定各级工会要“拥护和巩固苏维埃政权,扩大苏维埃区域,吸引积极分子参加苏维埃与红军的领导,使工会成为苏维埃的柱石。准备由现时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前提。”在《组织问题决议案》中,详细提出了职工会应领导工人帮助苏维埃推行一切法令政策,协助苏维埃开展选举运动,提拔优秀工人参加苏维埃的领导工作,使苏维埃成为强有力的工农政权。据1934年3月,全国总工会给赤色职工国际的报告中称,一年来,仅中央苏区各级工会就为党政机关和其他群众团体输送了近万名干部。


  闽赣两省工人代表大会合影。
  参军参战保卫政权

  动员和组织工人参加和支援革命战争,是苏区工会的首要任务。1932年2月,闽赣两省工人代表大会通过《扩大与拥护红军问题决议案》,强调了扩红是“苏维埃工会运动的实际任务”,要求工会“广泛的动员工人群众,拥护红军,参加红军,是职工会经常的中心工作”。
  从1932年2月到1934年9月,苏区工会普遍开展了征调会员加入红军的革命竞赛和突击活动。到第五次反围剿,中央苏区大约有半数以上工会会员都参加了正规红军和游击队。1933年8月成立的中国工农红军工人师,表达了中国工人阶级对于中国革命事业的无限忠心和热爱,显示了工人阶级的崇高品质、雄伟气概和革命必胜的信心。中央苏区工会围绕“一切为了革命战争”这个中心任务,组织与动员广大工人参军参战,对创建和保卫中央革命根据地作出了巨大贡献。
  参加苏维埃经济建设

  国民党对中央苏区进行军事“围剿”的同时,实行经济封锁,企图扼杀苏维埃政权。中央苏区各级工会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采取各种方式,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工会组织在各方面成为中央苏区经济建设的主力军。
  发展合作社运动。在苏维埃政府领导下,中央苏区工会广泛动员工人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自筹资金,集体经营,民主管理,自行分配,发展生产,开展合作社运动。中央苏区合作社运动的开展,不仅恢复和发展了手工业生产,调节了市场,安置了工人,而且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同时为苏区培养造就了更多的经济建设人才,为苏维埃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创建中央苏区国营工厂 。中央苏区是农民的小商品经济占绝对优势,几乎没有现代化的机器工业,只有少数小城镇出现了规模较小的资本主义工业,这种工业状况显然是难以适应大规模的革命战争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需要。因此,苏区工会组织在党和苏维埃政府领导下,积极投入到发展苏区经济建设中,发动工人群众建立和发展苏区的公营企业。到1934年2月,中央苏区的苏维埃工厂已有33个。
  开展劳动生产竞赛。苏区各厂矿企业开展了厂与厂 、车间与车间、班组与班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劳动竞赛,竞赛提出了数量、质量、成本等目标,并按时评比,表彰先进模范,对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苏维埃企业中的工会加强了对生产竞赛的领导,提出了增加生产、节约材料、改良技术、遵守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要求,还组织了生产突击队攻克难点。劳动竞赛如火如荼开展,生产计划不断刷新,革新成果大量涌现。
  探索创新工会工作新模式

  中央苏区工人运动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苏维埃民主政权中一个崭新的工人运动领域。苏区工会积极探索创新工会工作,不仅为土地革命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要历史贡献,还为新中国成立后工会工作的新局面提供了新模式。
  创建了最早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1929年7月,毛泽东指导召开的中共闽西“一大”通过的《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之苏维埃政权决议案》指出了苏维埃与职工会的关系:“苏维埃应和职工会建立正确的关系,所有派往苏维埃的代表,关于苏维埃的行为,应对工会有经常的报告。同时关于工会行为,亦应在苏维埃中作有系统的报告。凡工会与苏维埃一切的纠纷,应由企业中派代表所举行之特种会议解决之,凡涉及工人阶级根本利益的一切法律和处置,应预先会同该地职工运动之指导机关讨论之。”《龙岩劳动法令》还提出以工会与苏维埃政府联席会的形式解决问题的方式,提出了苏维埃政府与工会需正确处理工会与政府的关系,以联席会的形式解决问题,创建了最早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创建了最早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针对1931年11月通过的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实施过程中“左”的错误倾向,1933年6月、7月,时任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副委员长、党团书记陈云深入汀州基层工会调研劳资关系,并在福建省职工联合会旧址召开工人代表座谈会,指导工会组织工人与老板友好协商,签订有弹性的劳动合同。7月2日,他发表《怎样签订劳动合同》,提出工人薪资福利应由工人、工会、资方共同协商确定,既维护了工人阶级的利益,又调动了资方人员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工人与资方的纠纷,进一步繁荣了苏区经济,为苏区工运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最早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创建了工人参加国有企业管理“三人团”。1934年春,时任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委员长刘少奇对企业管理问题进行调研后,提出了工人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协调工人与厂长、工会与厂长的关系的意见,明确了改革苏区工业企业领导制度的具体办法,提出了厂长负责、工会委员长、党支部书记共同参与的管理委员会的“三人团”管理制。这是苏区红色政权诞生后的一个伟大创举,是企业管理上行之有效的变革。
  中央苏区工人运动是中国工人运动的重要实践。中央苏区工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服从服务党的全局工作,为中央苏区的巩固和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中国工会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本文原载于《中国工人》2022年9月刊)
  编辑:徐玲华
  审核:黄秀珍
  监制:冯荣珍
  资料来源:学习强国APP“中国工人杂志”订阅号

版权声明:来源注明是龙岩市总工会的稿件,版权归龙岩市总工会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已有3842人阅读

栏目

24小时人气排行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