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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声·工道 | 可以借“带薪休假”欠薪吗?6月维权案例告诉你不行!

编辑:徐初栋 2022-07-21 11:46
岩声·工道 | 可以借“带薪休假”欠薪吗?6月维权案例告诉你不行!
  2022年6月,龙岩市总工会通过龙岩工会e家人“职工心声”网上信访平台、职工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窗口、12351职工维权服务热线、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渠道竭诚维护职工权益,接待来访来电来信24件32人次,其中政策答疑解惑12件 12人次,审批指派法律援助件13件,开庭审理8件,结案6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27561.47元。
  律师分享本月维权案例
  余某2人与龙岩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带薪休假”劳动争议案



  2022年2月8日,余某2人来到龙岩市职工服务中心寻求帮助,经了解,余某2人,于2021年6月18日入职龙岩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操作员一职,公司没有与2人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8月份开始欠薪,工资没有足额发放,2021年11月20日,老板在微信工作群通知职工带薪休假,直到现在,去年8月份开始欠下的剩余工资,老板一直拖延不肯支付,所以申请法律援助。
  职工服务中心受理此案后,指派蒋思钰律师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法援律师为受援人办理委托手续;进一步深入调查取证,了解到受援人需要在钉钉上打卡考勤,另查明受援人与老板口头约定试用期工资3200元/月,转正后每月增加1000元,封顶工资6200元/月。法援律师与受援人进行沟通,从实际出发,提出劳动关系从2021年11月20日解除、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诉求。接着法援律师帮助受援人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向新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区仲裁委受理后,2022年6月6日、6月9日分别开庭审理,于2022年6月15日、6月27日分别作出裁决:余某2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从2021年11月20日起解除;公司应一次性向余某2人支付经济补偿金、拖欠的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合计55008.47元。
周某与福建某劳务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22年1月25日,周某来到龙岩市职工服务中心寻求帮助,经了解,周某于2021年4月15日开始在福建某劳务有限公司指派到龙岩某房地产建筑公司任搭模板工,2021年7月8日因工受伤,已做工伤认定,并经龙岩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因工伤残十级,工伤赔偿事宜与公司协商无果,所以来申请法律援助。
  职工服务中心受理此案后,指派邱媛媛律师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法援律师为受援人办理委托手续、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向龙岩市新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区仲裁委受理后,6月15日开庭审理此案,庭中经法援律师及区仲裁委协助下,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区仲裁委于2022年6月15日作出裁决:双方劳动关系于2022年6月15日解除,公司应向受援人支付各项赔偿款合计120000元。
编辑|林虹虹
审核|黄秀珍
监制|冯荣珍
供稿|市职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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