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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丨2020年起,龙岩市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可领取岗位补贴啦!

编辑:徐初栋 2019-11-21 11:19
龙岩市总工会制定出台《龙岩市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补贴实施细则(试行)》。



  (市总工会组织基层部/来源)为进一步激发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的职业荣誉感,鼓励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促进基层工会工作争先创优,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团结引领职工建功立业、协调劳动关系、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龙岩市总工会制定出台《龙岩市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补贴实施细则(试行)》。
  快来看看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吧~
  补贴对象、补贴种类及条件
  (一)补贴对象。单独建会、在职在岗的各类非公企业工会委员会主席或主持工作副主席1人(以下统称非公企业工会主席)。
  (二)补贴种类。履职补贴分为职务补贴和绩效补贴两类。职务补贴是指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任职期间享受的岗位补贴,由所在企业工会发放;绩效补贴是工会工作业绩突出并通过上级工会考核评估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的奖励性补贴,由上级工会发放。
  (三)补贴条件。职务补贴对象为任职期间内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绩效补贴对象为获市级先进职工之家以上荣誉称号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
  补贴标准
  1.职务补贴。按企业实有会员人数核定补贴标准,最高可领取补贴500元/每月
  2.绩效补贴。原则上参照补贴对象的职务补贴比例发放,按企业实有会员数和获先进职工之家荣誉级别核定绩效补贴标准(详见原文)。
  经费渠道
  1.职务补贴。非公企业工会主席职务补贴从其所在企业工会经费拨缴收入中开支。
  2.绩效补贴。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绩效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工会统筹安排。所需经费列入各级工会年度预算。各县(市、区)总工会所属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补贴,由所在县级总工会从自有经费中列支;市直所属非公企业和龙岩经开区(高新区)总工会所属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补贴,由市总工会从本级工会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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