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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龙岩市总工会部门决算说明

编辑:徐初栋 2018-09-05 09:40
按照《龙岩市财政局关于批复龙岩市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龙财行决批〔2018〕26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按照《龙岩市财政局关于批复龙岩市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龙财行决批〔2018〕26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总工会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岩委办〔2003〕27号),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总、省总、全市工会代表大会以及市总工会常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
  (二)依照《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以及工会基本职责,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对有关职工劳动权益、经济利益、民主权利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参与“三同时”项目的审查验收和重大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开展工运理论政策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加强和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及其监督保证机制的建立工作。
  (五)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对职工进行职业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群众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职业技能、市场竞争力。
  (六)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实施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技术改革、发明创造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七)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实施送温暖和推进再就业工程,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八)牵头做好全国、省、市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市级以上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
  (九)协助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委、办、局党委(党组)及市直属基层党组织管理工会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各级工会。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市总机关和直属基层工会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十)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十一)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龙岩市总工会包括7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龙岩市总工会主要工作是: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省总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牢固树立“为职工群众维权、为改革发展添力”的理念,坚定不移推进全市工会改革,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突出重点、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龙岩市总工会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安监总局评为“安康杯”优秀组织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脱贫攻坚成绩突出挂钩帮扶单位”。
  (一)致力思想政治引领,职工力量广泛凝聚
  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政治灵魂,自觉传承听党话、跟党走的红色基因,坚定履行带领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
  学习宣传持续深入。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省总在我市举办“福建省工会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为契机,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旁听主题报告、辅导讲座和十九大代表谈体会;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组(扩大)会等专题学习7场次,撰写心得体会36篇。开展十九大精神“进基层、进园区、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宣讲活动12场次,引导广大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用新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的建设持续推进。市总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夯实责任体系。通过不断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制定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始终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部署、落实,切实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系列活动,引导工会系统党员干部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不断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龙岩市委2号文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市工会系统的工作作风持续改进,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意识形态常态长效。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积极发挥工会网站、微信、信息等宣传媒介作用,加强网上工会和新媒体宣传队伍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工人阶级新闻宣传月”,开展“永远听党话、跟党走”职工演讲比赛、“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职工微信感言征集、开展劳模事迹、客家工匠宣传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唱响时代主旋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了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二)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助推发展主动有为
  坚持把服务大局、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创新服务举措,引领职工建功立业。
  劳动竞赛蓬勃开展。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活动,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开展“比精神、比氛围、比技能、比创新、比贡献”五比竞赛活动,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组织动车组机械维护、建筑镶嵌工、矿山救援等12场市级职工技能大赛,推动职工技能竞赛的普遍开展。
  自主创新成果丰硕。深化合理化建议、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助推企业转型升级。2017年,全市共征集120项职工自主创新成果,其中对接转化的项目共87项,产生经济效益1.12亿元;推荐6个项目参加“6·18”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征集703个项目参加省百万职工“五小”创新大赛,其中193个项目获省总工会表彰。
  职工素质明显提升。实施万名职工技能培训和千名班组长培训计划,依托12个培训基地开展40多种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培训职工11000人;举办9期“千名班组长”培训,15个行业148家企业的1148名职工参加了培训,有效提升基层一线班组长的整体素质;实施农民工“求学圆梦”计划,首批组织144名农民工参加为期2年半的学历教育,为实施振兴实体经济、推动龙岩经济加速度高质量发展锤炼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
  服务中心成效凸显。创新扶贫举措,全面完成扶贫挂钩各项任务,选派一名科级干部参与驻村任职,市总工会被评为市直3个挂钩帮扶成绩突出单位之一;组织百名劳模走进长汀“五一生态林”义务植树,增强了各级劳模、广大职工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创城·职工志愿者在行动”主题活动,引导20多万职工助力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市总工会被授予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绩突出单位、3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三)倾力开展维权服务,维护稳定扎实有力
  紧紧围绕职工权益维护和职工队伍稳定两大主题,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了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
  集体协商普遍开展。健全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制度建设,深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2017年,共培训职工代表3659人次,下发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5108份,覆盖企业138620家,覆盖职工近30万人。我市旅游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在全国导游劳动报酬集体协商工作研讨会上作典型交流。
  维权机制健全完善。全市建立2568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140个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职工维权“110”联动机制、“一庭一室四制度”和“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017年,共接待职工信访1075件,法律援助243件,其中“中彩金”项目援助53件,为农民工挽回损失267万元;欠薪援助63件,为1027名职工追回欠薪1089万元。
  和谐创建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指导供给侧改革企业依法依规做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确保供给侧改革平稳过渡。全面实施《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讲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深入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三查一看”,组织开展高温作业专项督查和慰问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至目前,有178家企业获得市级以上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称号。
  劳动保护持续深化。共组织7220家企业、58720个班组、70多万人次职工参加“安康杯”竞赛,评选出各级先进集体166家;筹集2000多万元防暑降温资金,慰问企业4300多家(次)、职工60多万人次。
  (四)竭力打造服务体系,服务民生务实有效
  深入实施职工温暖工程,突出精准帮扶“五项服务”,真正为职工做好事、解难事。
  三级帮扶日益完善。开展城镇困难职工调研,提出市、县、基层三级管理困难职工档案,分类指导、差异帮扶的解困脱困措施,为市委市政府解决城市困难职工提供决策依据;精准建立全总、地方工会、基层工会困难职工三级档案管理模式,被省总权益部在全省推广。目前,全市精准建立困难职工全总档案1232户,地方档案147户。
  关爱职工更加贴心。“两节”期间,筹集1049多万元送温暖资金,走访慰问3152户困难职工、困难劳模和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组织开展“情满返乡路·温馨在闽西”服务农民工返乡系列服务、“情系环卫·美我家园”关爱环卫工人系列活动,获得省总的高度关注和赞扬,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金秋助学”深入开展。2017年8月,市总工会争取全省“金秋助学·工会伴你成长”专场活动在我市举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广敏,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丁文清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2017年,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共筹集589.55万元,帮助2673名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就学。
  就业帮扶成效显著。升级就业超市服务,引进58同城龙岩站就业志愿队伍联手开展就业辅助工作。在龙岩华侨职业中专举办“促进就业创业,助推产业发展”对接校企公益招聘会。2017年,举办线上线下户内户外15场就业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14916个,达成就业意向6448人。
  医疗互助深受欢迎。第十期医疗互助活动参加职工24万多人次,有10748人次获得补助,发放补助金807.5万元;“大病补助”补助372人次,补助金额为678800元。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成为职工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
  智慧工会效果初显。主动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创新“互联网+”服务模式,新组建全媒体中心,聘用4名专业人才,充分利用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公众号、“e龙岩”手机app等,加快开发工会会员实名制数据平台,着力打造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网上办事为一体的数字化平台,使工会工作和广大职工需求有效对接,让广大职工能随时随地享受工会组织的服务。至目前,工会会员数据平台已有19万多名实名制会员。
  “妈妈小屋”亮点纷呈。着力推进公共场所的“妈妈小屋”建设,为哺乳期女职工群众提供舒适卫生的休息环境,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目前,全市建有53家“妈妈小屋”,其中3家省级“我最喜爱的妈妈小屋”,3家省级示范点。
  (五)努力夯实基层基础,自身活力不断激发
  围绕增“三性”、去“四化”总体要求,着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队伍,工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得到有效加强。
  工会改革有序推进。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市委批转《龙岩市总工会改革方案》,推进了市总工会五大类26项改革任务的落实,促成7个县(市、区)委批转县(市、区)总工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市总工会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优化,市总工会委员会、常委会中一线人员比例分别达到35%、15%,确定领导班子实行专职、兼职、挂职相结合;总工会内设机构得到理顺;市、县两级工会按照城市工会模式建设,较好地解决了市、县总工会长期存在的人力不足、机构缺失等问题;适应形势发展和社会变化,打造提升原有工作品牌,探索“五比竞赛”服务发展、精准帮扶“五”下功夫、“互联网+”工会建设等工作新品牌,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我市工会改革创新工作到得省总工会的充分肯定,在省总工会十三届五次全委会上作了经验典型交流。
  党建共建扎实推进。联合市委组织部建立“353”党建工作机制,下发《关于在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党建带工建“353”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会发展新模式,推动形成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合力。目前,全市建有14家市级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带工建联系示范点,1家省级党建带工建示范单位。
  基层组织纵深推进。全面开展“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行动,重点抓好25人以上法人单位建会工作,不断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延长工会工作手臂,基本实现“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突出推动产业、行业(集团)工会联合会建设,切实提升工会组织的纵向整合力。2017年,全市新建工会组织2783家,新发展工会会员39960人,其中农民工37063人;新建产业、行业(集团)工会10家。
  镇街工会全面达标。围绕“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规范、人员经费落实、履行职能到位”四项基本要求,实行加强指导、挂钩督导、分类推进,镇街(园区)工会规范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至目前,全市145家镇街(园区)工会全部实现省级达标,其中3家被省总工会授予示范镇街,市总共下拨建设补助经费125.75万元。全市145家镇街(园区)工会共聘用工会专干147人,强化了基层工作力量。
  职工建家提质增效。普遍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职工信赖娘家人”活动,积极推进“六有”基层工会建设,全市73%的基层工会参与建家活动,树立56家工会工作典型、3家省级会员评家示范单位。深入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职工信赖娘家人”活动,7名工会干部获福建省职工最可信赖娘家人称号,其中1人被评为省十佳。
  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市、县两级工人文化宫列入龙岩市民生社会事业补短板项目加以推进。投资3亿元的龙岩市工人文化宫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各县(市、区)和园区工人文化宫、职工文体活动中心正在兴建、改扩建。
  各项工作协调推进。深入开展“千家企业、万名职工大走访”活动,推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会经费收缴和财务、经审、资产管理工作实现良性循环;女职工工作不断提升;援疆援藏、扶贫攻坚帮扶挂钩、涉麻制毒专项整治、保密、双拥、对台交流、文明创建等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会工作的基层基础不够扎实,不少工作开展面不够广泛,不少基层工会活力不够、作用需进一步发挥;二是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工会组织职工、服务职工举措需进一步改进;三是市总指导服务基层能力较薄弱,部分干部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作风需进一步转变;四是工会改革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工作理念、运行机制、方式方法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方面等等。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总结,努力破解,以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扎实推进工会改革工作,努力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龙岩”作出新贡献,在新时代奋力谱写工会工作新篇章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龙岩市总工会年初结转和结余263.60万元,本年收入2,462.16万元,本年支出2,455.2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0.53万元。
  (一)2017年收入2,462.1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518.22万元,增长160.8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43.9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194.79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23.42万元。
  (二)2017年支出2,455.2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492.61万元,增长155.0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83.4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4.57万元,公用支出508.85万元。
  2.项目支出1,771.8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43.9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83.56万元,增长295.1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4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3.28万元,增长1733.83%。主要原因是上年列入其他群众团体事务费支出的全市40%工会经费472万元本年列入行政运行费支出,本年行政运行费决算数实际比上年下降8.7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二)事业运行3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2万元,下降17.85%。主要原因是2017年8月份退休1人,工资福利支出和人员经费减少。
  (三)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59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1.2万元,增长164.43%。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增加工人文化宫建设经费1500万元(上年工会经费472万元、本年490万元改列行政运行费科目核算);劳模津贴等专项经费94.02万元。
  (四)专项业务支出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拨党建经费。
  (五)归口行政单位离退休2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6万元,增长12.67%。主要原因是增拨离退休人员过节费。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九)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2017年8月份退休1人,相应的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十)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3万元,下降33.18%。主要原因劳模医疗费年初预算时项级科目变动调整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一)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劳模医疗费科目调整。
  (十二)住房公积金支出16.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5万元,降低2.06%。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随工资变动。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5.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3.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67万元、其他社保障缴费3.8万元、绩效工资10.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0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42万元、退休费17.44万元、医疗费16.03万元、住房公积金16.8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21万元。(根据实际支出项目填列)
  (二)公用经费492.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5万元、印刷费0.05万元、电费0.95万元、邮电费0.01万元、物业管理费0.67万元、差旅费0.12万元、维修(护)费0.33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工会经费490.21万元。(根据实际支出项目填列)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下降)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下降)0%和0%。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累计接待0批次、接待总人数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下降)0%。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0%,主要是科目调整,实际比上年增加18万元,增长3.8%。
  注:因按《工会法》、《福建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等规定,县级以上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从工会经费列支,所以本单位的机关运行费只有工会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自评结果为:无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7年决算公开龙岩市总工会汇总.xls (65 K)
      2017年度龙岩市总工会部门决算说明.doc (153 K)
      2017年度龙岩市总工会部门决算目录.doc (25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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