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维权新通道!龙岩“驿站枫桥”一体化基地劳动仲裁庭首次开庭
编辑:徐初栋
2023-11-20 09:56
职工维权新通道!龙岩“驿站枫桥”一体化基地劳动仲裁庭首次开庭
“龙岩‘驿站枫桥’劳动仲裁庭给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了一条‘快速通道’。”
“实实在在节约了职工维权成本和维权时间。” “希望此类的劳动争议案件能多在这里公开审理,让更多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来此观摩,以观摩庭审的形式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龙岩“驿站枫桥”劳动仲裁庭 11月15日,龙岩“驿站枫桥”劳动仲裁庭首次开庭 庭后在“驿站枫桥”一体化基地讨论案件
11月15日,龙岩“驿站枫桥”劳动仲裁庭首次开庭结束后,市总工会、市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庭审现场展开一场关于推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提档升级”的深入讨论。 时间拨回到劳动仲裁庭庭审前。劳动仲裁申请人是2020年2月入职A公司的一位流水线上的操作工,2023年7月A公司以经营困难和生产任务锐减为由作出岗位调整,但新的岗位安排不符合申请人对岗位和薪资的理想预期,申请人超过7天未到新岗上班,被A公司认定为旷工,申请人则认为公司是变相“逼迫”员工离职应当支付赔偿金,A公司以该名员工不履行公司规章制度存在旷工事实为由认为不需支付赔偿金,双方未能达成调解,无奈将此案求助于劳动仲裁庭开庭裁决。 经过劳动仲裁,庭审中申请人同意A公司不支付赔偿金但坚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A公司因经济补偿金额过高不同意当庭调解,此案仍需庭后进一步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再仲裁裁决…… 什么是“赔偿金”?“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有何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陈祥瑞解释道,“劳动仲裁庭虽然不能在每一起案件中达成双方满意的仲裁结果,但是它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过程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随着社会劳动关系日益多元化,劳动争议案件也呈现出不同“矛盾点”,如何将这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源头?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司法局等部门从未停止过思考。 近年来,为推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提档升级,市总工会持续打造矛盾纠纷调处“一体化”平台,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服务,常态化走基层、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市人社局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行为,畅通调裁诉相衔接,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市司法局等司法部门积极实施法律监督,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要维护,最理想的状态就是大家皱着眉头走进劳动仲裁庭,但能够释怀地走出去。”龙岩“驿站枫桥”劳动仲裁庭仲裁员、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仲裁科科长马春含说,“我们构建‘驿站枫桥’机制,搭建‘驿站枫桥’劳动仲裁庭等等一系列举措的初衷就是要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为纠纷双方提供调解的‘快车道’,让社会少一些因纠纷而产生的烦恼。” 编辑 | 邱晓丽 校对 | 刘丽雯 审核 | 黄秀珍 监制 | 冯荣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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