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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启动第八届省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

编辑:徐初栋 2023-03-01 09:47
龙岩市启动第八届省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近日,龙岩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等6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启动第八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
  通知明确道德模范推荐类别,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龙岩市活动组委会将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遴选审核,推荐5位候选人参加全省道德模范评选。
通知要求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第八届福建省道德模范推荐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摆到今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高效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要坚持群众路线、扩大视野,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遴选审核、宣传展示等各环节工作,真正把道德标杆人物推荐上来,确保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要持之以恒地关心关爱道德模范,认真落实帮扶和礼遇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深入了解各级道德模范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给予帮扶,树立“德者有誉、德者受尊、德者有得”的鲜明价值导向。
通知明确

  各县(市、区)委文明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会同所在县(市、区)委宣传部、机关党工委、工会、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按每类1人、各县(市、区)总计5人的要求进行此次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推荐2名在本行业、本系统优秀先进典型。所有候选人均须征求属地政法委、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人社等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须征求纪委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推荐人选按照从严把关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确认无异议后,根据相关要求,于3月6日前向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文明办)报送候选人书面材料。
转发:徐玲华
审核:黄秀珍
监制:冯荣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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