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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 | 第三期

编辑:徐初栋 2022-10-08 10:32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 | 第三期

  
第三部分 产业工人的职业发展通道将更加畅通、职业舞台将更加宽广



  17.问:为什么要拓宽产业工人的职业发展通道?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这为产业工人建功立业、实现自身价值和职业发展提供了机遇。
  调研中,一些产业工人反映,在职业发展上存在诸多“天花板”和“旋转门”,要么“一眼望到头”,要么“一眼望不到头”,使得他们对立足本职实现自身价值的信心不足。这些都挫伤了产业工人的积极性,影响到产业工人队伍的稳定。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就是要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制度上的有机融合与互通互认,打通阻碍产业工人发展的各项制度性堵点,打破产业工人成长成才的身份壁垒、价值体现壁垒、学习教育壁垒,拓宽产业工人职业发展通道,打造产业工人发展的立体化发展空间,让产业工人能够积极有序地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参与国家和社会的治理,实现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
  18.问:产业工人将有怎样的职业发展前景?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可以预见的是,伴随着改革的推进,产业工人成长成才的舞台将更加宽广。
  近年来,为落实改革方案要求,切实突破产业工人职业发展的“天花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推动中央企业打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贯通“技能一技术”“技能一管理”两条横向发展通道;教育部指导国家开放大学制定《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程》,形成学历教育课程和非学历教育行业证书的互认模式。2022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出台的《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提出,将现有的“五级”职业技能等级延伸和发展为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大大拓展了产业工人的职业发展空间。
  今后,国家将通过大力实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进一步改革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管理体制,打破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的界限。完善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推进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把优秀产业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统筹考虑,与专业技术型人才、管理型人才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同培养、一同选拔、一同考核、一同使用,不断拓宽产业工人职业成长的平台。
  19.问:产业工人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什么新规定?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优化职业技能等级标准。
  建立完整、成熟、稳定的职业发展通道是广大产业工人关心的问题之一,也是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国20世纪50代的“八级工”在许多人心中曾是“神”一般的存在,不仅收入可观,而且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为积极适应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和产业工人对职业发展的需要,2022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提出企业可根据技术技能发展水平等情况,结合实际,在现有职业技能等级设置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或调整技能等级,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
  该《意见》明确,学徒工的转正定级考核,由用人单位在其跟随师傅学习期满和试用期满后,依据本单位有关要求进行;参加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学员按照培养目标进行考核定级。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是在高技能人才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岗位),一般应在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领域中设立,通过评聘的方式进行,实行岗位聘任制,首席技师原则上从特级技师中产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使认定结果经得起市场检验为社会广泛认可。
  20.问:产业工人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上想取得好成绩,应该注意哪几个方面?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方式;加大对技术工人创新能力、现场解决问题能力和业绩贡献的评价比重。
  产业工人想在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方面取得好成绩,要牢记一些重点事项。
  (1)要更加关注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养成。
  (2)要按照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勤学苦练,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难题的能力,提升掌握多项技能、从事多工种多岗位复杂工作的能力。
  (3)要了解不同职业技能等级的考核评价方式,如了解“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相关考核方式。
  (4)要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岗位练兵活动和技能比赛,在国家级、省级等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等次的选手,可按规定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对获得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各工种决赛前5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后,可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21.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双轨制”将如何进行改革?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改革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人力资源管理“双轨制”模式,就是在企业内部,基于劳动者不同的身份形成不同的用工方式,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给予不同的待遇。这种管理模式是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而出现的一种劳动用工模式,在我国企业转型发展过程中曾发挥过一定的作用。但随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和劳动法制环境的不断完善,这一模式的诸多弊端也日益呈现,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和产业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以及对企业的归属感、认同感,也极大地阻碍了产业工人的职业发展。
  实行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就是要改革企业用人制度,切实打破人力资源管理中“工人”与“干部”之间,正式工与临时工、劳务派遣工之间的身份界限,让产业工人施展才华有舞台,成长发展有道路,劳动付出有回报,维护、保障好产业工人的劳动经权益。近年来,各地党委、政府和一些企业正在积极推进这方面的改革,比如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不断加大对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的维护。有的企业通过劳动和技能赛激励产业工人同场竞技,从优胜者中选拔农民工、临时工等进人编制序列,得到了产业工人的好评。
  22.问:如何打破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的界限?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打破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界限,实现有效衔接,改变技术工人成长成才“独木桥”现象。
  在我国,职业技能等级也被称为职业技能资格等级或工人技术等级。2022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了“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我国从1986年起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一般分为高级、中级、初级。打通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的界限,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两种通道相互衔接、相互转换的管理机制,是促进产业工人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今后,国家将进一步打破产业工人职业转换、岗位调整、职位晋级的限制,打通产业工人职业发展通道,使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能够进入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行列,拓展发展空间。
  23.问:如何搭建产业工人终身学习与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的“立交桥”?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完善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制定国家资历框架,推进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
  当前,通过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和学习来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是产业工人实现职业技能等级提升的主要渠道和方式。但目前来看,跨地区、跨行业、跨系统的学习还存在壁垒,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尚不能与产业工人的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需求相匹配,以提升产业工人技术技能水平为核心的继续教育课程和终身学习资源还不够丰富,终身学习制度继续教育供给体制和服务机制尚未建立。
  面对这一现状,就是要通过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不断完善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根据产业工人的知识、技能和能力要求,为产业工人建立终身学习成果档案,构建成一个连续的、能被认可的资格阶梯。建立国家资格框架,既包括正规学校的学历文凭,又包括自学和通过社会培训获得的职业资格,整合教育和培训等各类证书、资格标准,实现等值、互认,使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与生产实践对接、与产业升级需求对接、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接,为产业工人搭建终身学习、不断成长的“立交桥”。
  24.问:能否将优秀产业工人与专业技术型人才、管理型人才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把优秀产业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统筹考虑,搭建产业工人职业成长平台。
  人才是国家发展最宝贵的战略资源,我们党要科学执政、长期执政,必须直接掌握这一重要战略资源,把尽可能多的人才团结凝聚到党和国家的事业中来。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的主体力量、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将这支力量团结凝聚起来,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有利于提升全社会对产业工人队伍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水平,提升产业工人的自豪感;有利于统筹协调,扫除阻碍产业工人发展的各种“绊脚石”,建立健全充满生机、活力的产业工人发展体制机制,为高技能人才施展才华提供更多发展机遇和更大发展空间。
  通过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将优秀产业工人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就是要强化正确的人才观念、用人导向,将优秀产业工人与专业技术型人才、管理型人才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视同仁,做到一同培养、一同选拔、一同考核、一同使用,不断优化技能型人才成长的社会、政策环境。
  25.问:激励产业工人成长成才和建功立业的导向是什么?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
  技能是产业工人的“看家本领”,只有有高超的技术技能“加持”,产业工人才能实现自身价值,才能走技能强国、技能报国之路。近年来,国家始终把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作为促进产业工人成长成才和建功立业的基本导向。其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增收综合配套政策试点以及专项激励计划和收入监测试点的通知》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等政策规定,都把对技能人才的激励作为促进劳动者增收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以来,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表彰中,产业工人比例均超过40%;在2020年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中,一线工人和企业技术人员占比71.1%。
  在下一步的改革中,党和国家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特别是着力完善高技能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以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积极推动和实施业绩积分等级制、年薪制、技术人股等制度。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完善产业工人表彰奖励制度,增加产业工人在各级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代表等评选中的名额比例,推动更多优秀的产业工人脱颖而出。
  26.问:国家将如何激励和扶持产业工人创新创效?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加大对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扶持力度。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产业工人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近年来,党和国家、广大企业都十分重视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活力。广大产业工人也不负众望,在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攻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4月27日,全国总工会成功举办了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发来贺信。近年来,全国总工会出台了《关于广泛深人持久开展“五小”活动的指导意见》,开展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交流活动,连续举办“6•18”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命名全国示范性创新工作室297家,命名各级各类创新工作室超过8万家,完成创新攻关项目超过40万项,取得专利及成果近20万项。江苏省推动实施“能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山东省总工会全力推进职工创新创效服务体系建设,对职工创新创效竞赛优胜者给予重奖,最高奖金达100 万元。
  党和国家将始终致力于对产业工人创新创效的扶持,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加大职工创新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力度,开展全国职工优秀创新成果评选,发挥工会职工创新补助资金的作用,加大对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扶持力度,让产业工人的创新才智充分涌流。
  27.问:产业工人如何通过劳动和技能竞赛展示风采、建功立业?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改进劳动和技能竞赛体系。
  劳动和技能竞赛与产业工人息息相关,产业工人对此也非常熟悉。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是提高职工素质、推动企业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载体。全国总工会从“十二五’时期开始,均制定了劳动和技能竞赛五年规划,特别是在“十三五”期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组织动员3.7亿人次产业工人参与多种形式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一大批优秀产业工人也因此脱颖而出,赢得了党和国家授予的荣誉、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在第44届、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我国选手在金牌榜、奖牌榜和团体总分上均位居第一。全国总工会连续主办了7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特别是2021年在四川成都成功举办的第七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规模空前,引起了强烈反响。
  为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2021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技能竞赛规划(2021-2025年)》《关于深入开展“十四五”全国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相继印发,明确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坚持创新核心地位、紧扣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开展竞赛,并对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全国五一劳动奖”评选中优先推荐。
  28.问:国家将如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产业工人就业?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求: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丰富就业服务内容,拓展服务功能,加强职业指导,完善就业信息服务制度,做好职业供求信息发布,促进产业工人合理流动,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能否实现稳定和高质量就业是产业工人较为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中国公共招聘网,培育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部门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10+N”专项服务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为产业工人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
  新形势下,国家将进一步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健全产业工人的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人事档案管理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完善就业信息服务制度,建立覆盖全国的就业信息监测和招聘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高效、便捷、精准到位的服务。
  各级组织将进一步提升在技能培训促就业、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等方面的服务效果;加强工会与政府、企业的三方联合,建立就业服务平台;加强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建设,为产业工人特别是农民工、下岗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再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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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徐玲华
  校对|王 伟
  审核|黄秀珍
  监制|冯荣珍
  资料来源|摘自《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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