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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 | 第二期

编辑:徐初栋 2022-10-08 10:21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 | 第二期

 
第二部分 听党话、跟党走 奏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主旋律

  6.问:产业工人队伍为什么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这是方案的第一条措施。
  工人阶级具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和革命的坚定性、彻底性,是党坚实可靠的阶级基础。产业工人是民族精神的传承者、弘扬者,是时代精神的创造者,也是社会新风的培育者、引领者。一代又一代中国产业工人以实际行动塑造了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孕育产生了王进喜、包起帆、许振超、郭明义、巨晓林、高凤林等一批又一批时代楷模。他们为中国精神注入了强大能量,成为广大劳动群众的光辉榜样,调动了广大劳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积累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当前,产业工人队伍拥护党、爱国家、爱岗位、重实干,保持了积极向上、努力进取的先进性。但也要看到,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部分产业工人也存在主人翁意识淡化、自信心不足、缺乏身份认同感等问题。这就需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扬工人阶级的优良品格,不断增强工人阶级的凝聚力、向心力,引导他们听党话、跟党走,用实际行动汇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
  7.问:新形势下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将如何开展?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强化和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
  新形势下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首先就是加大在产业工人队伍中发展党员力度,把技术能手、青年专家、优秀工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注重推进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及小微企业就业的工人中发展党员的工作。特别是针对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工人主体的实际,更加重视发展农民工入党工作,把更多优秀农民工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同时,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和党员作用的全覆盖,建设一个能够团结带领职工群众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伴随着我国产业工人队伍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优秀产业工人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有的成为先进模范人物,有的走上了各级党政领导岗位,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全社会的充分肯定。
  8.问:产业工人的主人翁地位将如何得到保障?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健全保证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
  党和国家对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始终是坚定不移的,对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始终是充分肯定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5年来,产业工人的主人翁地位得到了有效保障,明确了产业工人在各级党组织和人大、政协、群团组织的代表大会中代表、委员会委员的比例。截至2021年12月,在省级工会兼职副主席中,劳模和一线职工有70人,占58.3%;2018年以来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表彰中,产业工人比例均超过40%;在2020年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中,一线工人和企业技术人员占比71.1%。
  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将进一步探索和实施保障包括产业工人在内的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充分发挥产业工人的主力军作用。
  9.问:如何奏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主旋律?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这是优化产业工人成长环境、进一步提高产业工人社会地位的重要举措。
  2015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中央电视台推出8集系列节目《大国工匠》。节目播出后反响巨大,工匠故事迅速走红。之后,全国总工会与中央电视台连续制作播出9季《大国工匠》专题片,在全社会进一步引发热烈反响。“工匠精神”人选“2016年十大流行语”。2019年,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了长篇小说《高铁作证》,讲述了高铁建设者攻坚克难、开展科技攻关的感人故事,2021小说同名电影在全国上映,引发热议。近年来,中央宣传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最美职工”等学习宣传活动,举办“中国梦•劳动美”五一特别节目,发布9届全国“最美职工”91人次,发布3届“大国工匠年度人物”30名。如今,越来越多的大国工匠和劳动模范的名字和事迹被公众所熟知,崇尚劳模、尊重劳动、尊崇工匠的时代风尚进一步浓厚。
  按照《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各级将继续加大对优秀产业工人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展现产业工人风采的优秀文艺作品,组织劳模、工匠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班组,讲好劳模故事、讲好劳动故事、讲好工匠故事,切实奏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主旋律。
  10.问:国家将如何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完善工资平等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健全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的分配制度,落实产业工人参与分配决定的权利,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技术工人也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技术工人队伍。”近年来,各级高度重视提高产业工人待遇,先后出台《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等,着力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开展“护薪”行动。全国总工会编写《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手册》,引导各地推动新就业形态行业建立协商协调机制。
  党和国家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方面的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11.问:产业工人薪酬待遇提升的前景如何?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健全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的分配制度;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提高相应待遇,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等。
  “凭本事吃饭”一直是产业工人最朴素的职业道德和追求,不断提高产业工人薪酬待遇是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等文件,为提高产业工人薪酬待遇提供了制度保障。从近年的总体情况看,产业工人队伍的收入不断增长,福利水平有所提升。
  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就是要使劳动要素、技能要素更多地在收入分配中得到体现,这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
  各级将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产业工人的薪酬待遇,增强产业工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2.问:与产业工人息息相关的社会保险制度将如何改进?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求: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做好跨地区、行业单位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
  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是保障产业工人权益的兜底工程,也是阳光工程、幸福工程。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加强和改进社会保险制度为产业工人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保驾护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的通知》,全面实现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2020年首次从制度上将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展至所有城乡参保失业人员,全国共有1337万人领取了不同项目的失业保险金。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开展失业保险惠企政策进民企特别推送,将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以及社保返还等政策推送给民营企业。2012年至2022年4月,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7.9亿人增加到10.3亿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达13.6亿人。
  下一步,国家将进一步完善产业工人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重点解决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之间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提高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职工群体的参保率,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以失业保险为例,它具有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重功能。国家将在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的基础上,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
  13.问:优秀的产业工人可以获得哪些表彰奖励?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完善国家级技术工人表彰奖励,形成以党和国家表彰为导向、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的产业工人表彰奖励制度。
  表彰奖励是党、国家、社会对产业工人辛勤劳动和巨大付出的充分肯定,是产业工人实现自身价值、彰显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重要方式。2021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中,马毛姐、艾爱国、黄宝妹3名产业工人党员被授予“七一勋章”;在受表彰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中,一线产业工人约占5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60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600名“全国技术能手”进行表彰和奖励;2020年共推荐566名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全国总工会推荐的20个一线产业工人创新项目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制定的《职工职业技能比赛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管理办法》加大对技能比赛授予奖章的支持力度。
  目前,在党和国家开展的“时代楷模”“七一勋章”“劳动模范”评选表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全国总工会组织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及各地组织的工匠人才评选表彰,共青团中央组织的“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央企楷模”评选,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开展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等工作中,优秀产业工人都能得到相应的表彰和奖励。今后,党和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技术工人表彰奖励制度积极设立符合产业工人特点的奖励项目,给予技术技能水平高超、为党和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产业工人应有的褒奖。
  14.问:产业工人在各级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代表评选中的名额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求:增加产业工人在各级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代表等评选中的名额比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是共和国的功臣。”可以说,劳动模范是党、国家和人民对包括产业工人在内的全体劳动者中的优秀代表的最高褒奖。许多大家耳熟能详的产业工人如孟泰、赵梦桃、李斌等都是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代表评选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面向社会各个阶层,确保产业工人在推荐人选中有较大占比。全国总工会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表彰中,把产业工人单列名额,明确规定产业工人占比不低于35%,2018年、2019年、2021 年、2022年占比均超过40%。在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中,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占总人数的47.8%,一线工人和企业技术人员占其中的71.1%。
  下一步,党和国家还将继续加强全国劳模和先进代表的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提高产业工人的名额比例,让更多在经济、科技、社会等方面作出巨大贡献的产业工人享受崇高荣誉。
  15.问:如何保障产业工人有序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研究制定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方面的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保障产业工人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的权利,推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
  产业工人是改革的重要参与者、积极推动者和直接受益者,是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近年来,在工会组织的推动下,我国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集体合同签订数持续增加,有力促进了产业工人有序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对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健康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级将深入落实《工会法》《劳动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发展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为方向,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原则,以国有改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大力推动基层开展民主协商,着力扩大民主管理覆盖面,推进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提高工作实效,保障产业工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构建企业、产业工人命运共同体,努力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受益。
  16.问:产业工人的安全健康权益将怎样得到保障?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产业工人健康素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命重于泰山。”“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长期以来,党和国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全国总工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等10余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修订工作,督促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双报告”制度推动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近年来,各级工会投入资金11.67亿元建设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近9.6万个。
  各级将积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发展、控制职业危害。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督促“双报告制度的建立,强化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新入职员工、车间班组、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开发“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和特聘煤矿群众监督员信息管理平台”,在推动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装备、设施等“硬实力”建设力度的同时,加强安全文化等“软实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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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徐玲华
  校对|王 伟
  审核|黄秀珍
  监制|冯荣珍
  资料来源|摘自《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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