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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声·工道 | 事故无情,工会有情!4月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近30万元

编辑:徐初栋 2022-05-19 17:25
岩声·工道 | ​事故无情,工会有情!4月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近30万元



  事故无情,工会有情。市总工会通过龙岩工会e家人“职工心声”网上信访平台、市职工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窗口、12351职工维权服务热线、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渠道竭诚维护职工权益。4月份共接待来访来电来信22件25人次,其中政策答疑解惑13件13人次,审批指派法律援助件8件,开庭审理7件,结案7件,共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91977元……


  4月,市总工会成功
  为职工回经济损失近30万元……
  近日,
  市职工服务中心又收到了两面锦旗
  感谢工会的无偿帮助!
  一起来看看“锦旗”背后的故事吧
  ……
  请看本期特殊案例分享

  案例一:谭某与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劳动仲裁案
  2021年11月16日,谭某来到市职工服务中心寻求帮助。经了解,谭某于2021年3月25日在厦门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龙岩北工地因工受伤,已申请工伤认定,并经龙岩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因工伤残十级,但公司不按规定给予赔偿,所以向市总工会申请法律帮助。
  市职工服务中心受理此案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指派邱媛媛律师、黄丹灵实习律师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法援律师积极推进案件进程,查询、跟进谭先生提供的线索,历经数月艰辛,案件于2022年4月8日开庭,仲裁员在综合所有证据材料和庭审情况的情形下,最终裁决: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为受援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手续并将该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给受援人;厦门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应向受援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2767.99元;停工留薪期工资37946.65;住院期间护理费3510元;合计约15万元。


  案例二:戴某与福建某矿泉水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案
  2021年11月18日,戴某来到市职工服务中心寻求帮助。经了解,戴某于2018年8月1日入职福建某矿泉水有限公司,在龙岩市某供水点从事供水岗位,双方约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加提成,按月发放工资至银行卡。2021年11月3日戴某被公司辞退,未发放10月、11月工资,其与公司多次协商,要求发放工资无果,故请求帮助维权。
  市职工服务中心受理此案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指派蒋思钰律师、黄丹灵实习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法援律师为受援人办理了委托手续、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作为代理人向龙岩市新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2022年4月1日,新罗区仲裁委对此案进行裁前调解,在律师指导职工收集的证据材料面前,公司表示理解,在仲裁委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劳动关系自2021年11月31日起解除;公司应向受援人支付二倍工资差额、赔偿金、工资等合计4325元。


  案例三:黄某与福建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劳动仲裁案
  2022年3月10日,黄某经朋友推荐来到市职工服务中心寻求帮助。经了解,黄某于2021年4月份开始在福建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任工程监理,有签订合同,但自2021年11月开始公司没有给其发放工资,尚余46000元工资没有领取,多次与公司协商不成,所以向市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
  市职工服务中心受理此案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指派蒋思钰律师为黄某提供法律援助。法援律师为黄某办理了委托手续、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向龙岩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2022年4月14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开庭审理此案,并进行裁前调解,在证据材料面前及仲裁员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受援人黄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15日解除;公司应向受援人黄某支付拖欠工资46000元及经济补偿金21100元。
  此次援助不仅为黄某追回了应得的工资,还为其争取到了经济补偿金,合计67100元。

  编辑|徐玲华
  校对|叶冬花
  审核|黄秀珍
  监制|冯荣珍
  资料来源|市职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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