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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编辑:徐初栋 2020-12-22 15:38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巡察二组从12月21日起进驻市总工会,对市总工会党组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巡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巡 察 公 告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巡察二组从12月21日起进驻市总工会,对市总工会党组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巡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总工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市管干部,必要时可延伸至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要求,对照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政治监督作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闽西南生态型现代化城市,打造有温度的幸福龙岩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工作方式
  市委巡察组将紧紧依靠被巡察单位开展工作,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下沉了解情况,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四、联系方式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市委巡察二组在市总工会巡察期间,开通以下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18039895702(市委巡察二组专门值班电话,受理时间为:8:00-18:00)。
  2.邮政信箱:福建省龙岩市B0086号邮政信箱,邮编:364000。
  3.来访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川东路28号闽西宾馆1号楼市委巡察二组。
  为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的工作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97-3293559。
  特此公告。
市委巡察二组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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