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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全市“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始啦~

编辑:徐初栋 2020-06-10 11:37
市总工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开展2020-2021年度全市“安康杯”竞赛活动。
  以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为重点,积极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全省“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闽工〔2020〕42号)要求,市总工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开展2020-2021年度全市“安康杯”竞赛活动。
  竞赛主题
  强意识,查隐患,促发展,保安康
  参赛范围和目标
  以各类职工数100人以上的企业为主体,以交通、建筑、石油、化工、电力、水泥、煤矿等高危、尘毒危害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力争全市参加省级竞赛的职工人数突破6万人,通过开展“安康杯”劳动竞赛活动,不断提升职工劳动安全技能和素质,促进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措施进一步深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职工安全健康意识进一步增强,努力实现参赛单位当年无亡人事故、无重大职业中毒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竞赛内容
  面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新情况,各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要深入分析新形势下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综合运用主流媒体、新媒体,面向基层职工群众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要把“安康杯”竞赛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结合起来,创造性地组织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要积极探索新的教育培训形式。各县级总工会每年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走基层、进企业”活动。
  2.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强化和落实主体责任。二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三是依法依规落实“双报告”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第二十一项“强化企业预防措施”要求,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市、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做出书面报告和向本单位职代会报告,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四是各参赛企业要对照《福建省“安康杯”竞赛考核评分表》《全国“安康杯”竞赛考核表》中的考核评分事项,认真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3.积极参与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龙岩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卫督〔2019〕42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2030年健康龙岩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龙健康组〔2020〕2号)通知精神,动员组织职工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广泛开展尘肺病防治法治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加强政策解读,普及粉尘危害防治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宣传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有利于尘肺病攻坚行动开展的深厚氛围。各县级总工会每年要开展一次尘肺病防治攻坚宣传进企业活动。
  报名方式
  各参赛单位按属地关系或行业系统隶属报名,市直单位向市总工会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6日。各县级竞赛组委会负责汇总各参赛单位名单,并于7月16日前将报名汇总表、参加“安康杯”竞赛企业基本情况表上报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技工作部,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北路112号)。
  联系人:余振华
  电话:2231509
  邮箱:1331399012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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